云南网讯(记者 杨之辉)5月6日,针对近段时间来呈贡区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,昆明市呈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。在会上,呈贡交警通报了4月24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:肇事的是一所驾校的教练,当晚他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教练车,高速撞翻三人后逃逸,致2死1伤。
据通报,4月24日晚23时52分,呈贡交警大队接到报警,称雨花路雨花村附近路段,有三人被车撞倒,肇事车辆不知去向。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,发现现场没有肇事车辆的踪影,只有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,三人被撞倒,其中彭某和刀某两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,经120急救人员检查确认已身亡,另1人岑某伤势严重,被紧急送往医院(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)。追缉工作随即展开,警方通过监控发现,当时彭某、刀某和岑某三人推着一辆电动车,正在雨花路的非机动车道内行走,突然后方一辆轿车高速驶来,将三人撞倒。 4月25日凌晨,在案发半小时后,警方查获了嫌疑车辆和驾驶员,整辆车上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迹,惨不忍睹。
经查,嫌疑人张某某今年27岁,呈贡区马金铺人,是云南长江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教练员。24日傍晚到夜间,张某某和自己的五名学员先是聚餐,之后又到娱乐场所玩,喝了大量酒。之后,在醉酒状态下,张某某驾车载一名学员回家,在经过雨花路时,将彭某等三人撞翻,之后逃逸。
经过酒精检测,张某某事发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浓度达177.74毫克,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,碰撞发生时,车速已达到90.69公里/小时,而该路段的机动车限定时速仅为40公里,已超速127%。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,是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,且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所致。经过是事故认定,由张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目前,张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、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并提请检察机关批捕。该起事故发生后,呈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责成行业主管部门,对张某某所在的云南长江汽车驾驶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停业整顿,整改教育等处理,并要求该驾校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