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6日,同时有两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在我省实施。一例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完成肝肾角膜捐献,另一例在个旧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角膜捐献。将有3位患者重获新生,4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。
据了解,《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条例的颁布对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。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说:“以2016年度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为例 ,在该条例实施以前共有8位公民实现了身后的器官捐献;条例实施以后,捐献例数仅2月就达到了20例。”
春城晚报 记者 楚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