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,早上8点左右,大禹城邦小区一居民刘先生在路边捡到一只雀鹰幼鸟,居民把它送到卫星路派出所,工作人员找来食物和水喂它,但雀鹰不吃不喝。
在派出所的时候,工作人员把雀鹰放进安全的笼子里,小雀鹰身体状况还是很好。最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将其被送到了动物园。据了解雀鹰是一种小型鹰类,大家俗称的“鹞子”,学名叫雀鹰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是禁止捕捉、销售雀鹰的。雀鹰的分布广泛,数量较多,它是益鸟,因为它可以捕食大量的鼠类和害虫,对于农业、林业和牧业均十分有益,对维持生态平衡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新文化报(苏杭实习生陈宇洁)